食品配方如何申请专利

法律援助

    食品配方专利一般按如下方式进行申请: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向专利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专利局受理并逐步审查,实质审查后发现没有驳回理由的,就授予专利权,发给专利证书,并公告。
    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通常食品配方申请专利的类型是发明专利。当然,如果个人的发明的食品,例如饺子等有让人耳目一新的外观,好看且新颖,还可以将食品的外观也申请为专利。在没有获得授权许可的同时,其他任何个人或是企业都不能随意使用这个外观设计专利。此外,如果个人的食品制作配方,还有相应功能的疗效,例如改善身体状况、调整睡眠等,还可以将它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由此可见,食品申请专利和其他产品一样,具有巨大的可待开发的潜力空间。
    首先是在食品的配方和内容说明书撰写上,个人需要将各种配料组成、用量,加工制作的手法、步骤等一一阐述说明列举清楚。因为在专利的审核过程中,往往检查的便是这些方面。
    专利局的工作人员,需要对比发明人提供的配方构成、用量等相关详细信息。进行实用以及专利检索工作,给予符合条件的发明授予相应的权利。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申请的步骤等和其他专利申请一般无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