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成就有什么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1、面对现实,要先解决温.饱,有了一定的收入,你能从中得到物质的享受。2、从实际出发,做你不是最喜欢的工作。把不喜欢做的工作做得“足够好”,然后再说去追逐什么理想。3、逐步实现理想,做你不是最爱的工作,而在你不爱的工作上拚命,赚够了钱,解决了吃饭的问题,再去做你最爱的工作。理想与实际是可以兼得的。但是你必须有计划,必须付出,必须执著。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所以不能说什么工作好什么工作不好。许多做出成就的人其实都是从小事做起,兢兢业业,然后才取得成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