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摩托车入城证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成都摩托车没有入城证不能上三环路。成都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规定如下:
1、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2、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3、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第六条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
第七条 摩托车维修、销售、使用者不得拼装或者擅自改装摩托车。
第八条 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驾驶摩托车应当持有准许驾驶该类型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