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海地规划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区域范围方面,本轮拟出让地块含天津市内六区地块12宗,涉及板块为和平路、河西尖山、小海地、南开学府、长虹、向阳路、河东富民路、大直沽、红桥芥园道。天津环城四区地块17宗,重点涉及西青侯台水西板块、东丽张贵庄板块、津南国展西、海教园板块,北辰南仓板块。天津滨海新区地块14宗,其中华苑高新区地块、开发区天碱、响螺湾地块为热度前三,其他地块涉及塘沽湾、北塘、黄港、大港片区。天津远郊五区地块18宗,其中武清区占了11宗,重点关注的是武清杨村和武清商务区板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