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献血证自己用血怎么报销输血的钱

法律援助

    血费报销需提交的材料: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须向血液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无偿献血证;(2)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3)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4)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发票原件单位的公章并出示盖有公章的血费报销情况说明)。(5)无偿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名称)
    无偿献血者的父母、子女及配偶用血应
    备:
    1. 《无偿献血证》;
    2. 献血者、病人及代办人第二代身份证;
    3.能证明双方是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户口簿、结婚证、派出所、居委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原件);
    4.医院的收款收据;如为医保或社保病人还需提供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表;
    5.住院病人汇总费用清单(医嘱明细项列有输血品种、数量、金额、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
    献血。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
    管理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