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援助报销时需出示本人的无偿献血证、本人身份证、输血科(血库)提供的输血记录单复印件或病人用血清单原件、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收据联,若只能提供发票复印件,请在上面加盖留存票据原件的医院、医保、新农合、保险公司等单位的公章、用血报销金额大于5000元(含5000元)者,需将相关材料交至红十字血液中心。家庭成员用血还需双方关系证明。
一、用血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一)、如果是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献血证原件。
2、 献血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医保卡或军官证)和代办者身份证原件。
3、 就诊材料。输血科(血库)提供的输血记录单复印件或病人用血清单原件,在每一页上加盖完整的输血科或病案室的章。
4、 含有输血费的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收据联。若只能提供发票复印件,请在上面加盖留存票据原件的医院、医保、新农合、保险公司等单位的公章。
5、 用血报销金额大于5000元(含5000元)者,需将相关材料交至红十字血液中心。
(二)、家庭成员用血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献血证原件。
2、献血者与用血者双方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医保卡或军官证)和代办者身份证原件。
3、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证明,其中有一项能佐证献血者贺用血者关系即可。
4、 就诊材料。输血科(血库)提供的输血记录单复印件或病人用血清单原件,在每一页上加盖完整的输血科或病案室的章。
5、 含有输血费的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收据联。若只能提供发票复印件,请在上面加盖留存票据原件的医院、医保、新农合、保险公司等单位的公章。
6、 用血报销金额大于5000元(含5000元)者,需将相关材料交至红十字血液中心。
二、无偿献血的含义
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收取超过因献血发生必要的交通、误工等成本额度及报酬的行为。通常情况下,采供血机构会向献血者给予必要的纪念品,表示感谢。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帮助病人解除病痛、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近半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一直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采用无偿献血”的原则。我国鼓励无偿献血的年龄是18-55周岁。
三、详情
1)、无偿献血证;
2)、身份证(献血者本人、患者及代理报销人);
3)、直系亲属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本、结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据的履历表等均需加盖公章);如确实无法提供的,可提交由献血者具有本人签名及指纹印模的,证明本人与用血者亲属关系的书面自证材料,报销审核机构经与献血者本人核实后予以确认。(2018)132号;
4)、住院收费票据(收据联)、住院费用总明细表、输血记录单(均需原件,如无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件印章或原件留存地公章);
5)、免费用血报销单(医院血库或化验室出据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
6)、所有献血者的银行卡(借记卡、报销金额转账)(血站窗口报销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