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整形手术去医院还会留下后遗症吗

法律援助

    手术后遗症医院可能有责任。若是医方有在术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未向患者交代可能遗留相关不良后果,或手术操作违反相关诊疗规范,手术期管理不当等过错的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医疗事故分哪几个层次?
    医疗事故分以下层次: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和严重残疾;
    2、二级医疗事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患者;
    3、三级医疗事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患者;
    4、四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明显人身伤害的其他后果。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程序中,未尽到应有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治疗时机造成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二、医院打错药要承担什么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手术感染是医疗事故吗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若要判定手术感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则首先需要对手术感染的原因进行确定,一般都需要通过医疗鉴定来进行确定。若手术感染的原因系医务人员违反了一般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造成,则属于医疗事故;但若医务人员已根据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进行诊疗,尽到其注意义务,则不认定为医疗事故。而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