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迁入武汉有什么流程

法律援助

    武汉入户的方式,可以参照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积分入户: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后,申请了居住证的,在达到积分户入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直系亲属投靠:在当事人未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与当地的人员组建家庭后,以夫妻投靠的方式迁入户口;
    3、人才引进:当事人就业后,可以把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集体挂靠(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资质);
    4、购房入户:在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在当地受让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房屋后落户;
    5、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2、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准予迁入证明》;
    3、新立户的需持住房证明;
    4、城区农业户口迁入需持街、乡、镇人民政府接收的证明;
    5、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入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二)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和3张身份证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
    2、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退伍、出国、劳改劳教放回人员凭相应证明和区公安分局出具的证件办理;
    5、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入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