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失败的后果有哪些
法律援助因重整失败而导致破产重整程序终结的,法院除裁定破产重整程序的终结外,还应根据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随即作出企业破产的宣告。
法院作出上述终结破产重整程序的裁定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还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有关裁定事项。交易所根据法院对破产重整程序的终结裁定撤消对恢复正常经营的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股票的特别处理,或根据法院作出的企业破产的宣告和《股票上市规则》对被宣告破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的有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重整失败的破产重整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
一、法律规定的企业重整失败的情形有哪些呢?
1、重整期间内,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的;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
4、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
5、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关系人会议通过且未获法院批准的;
6、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未获人民法院批准的;
7、债务人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
企业重整失败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二、破产重整会宣告破产吗?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