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安宁区兰飞小学划片范围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东至学府路,西至长风街--万新南路,南至514号路(安宁西路)--建宁东路,北至513号路(兴安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三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