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分立合并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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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同,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定程序分开设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一、合并分立的类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
    (1)新设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分割设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原公司丧失法人资格。
    (2)派生分立是指将原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或营业分出去成立一个或几个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
    二、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1、合并方式不同: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
    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但通过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只有一种形式,即为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
    三、公司并购确认股权收购价格应该如何确定
    公司并购确认股权收购价格的方法:
    1、以出资额为主要依据;
    2、以评估价额为主要依据;
    3、以股权的净资产额为主要依据;
    4、以拍卖价为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