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含爆炸性煤尘的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多少时煤尘不能爆炸
法律援助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尘必须悬浮于空气中,并达到一定的浓度;存在能引燃煤尘爆炸的高温热源;一定浓度的氧气。
1、煤尘的爆炸性:煤尘具有爆炸性是煤尘爆炸的必要条件。煤尘爆炸的危险性必须经过试验确定。
2、悬浮煤尘的浓度:井下空气中只有悬浮的煤尘达到一定浓度时,才可能引起爆炸,单位体积中能够发生煤尘爆炸的最低或最高煤尘量称为下限和上限浓度。低于下限浓度或高于上限浓度的煤尘都不会发生爆炸。
3、引燃煤尘爆炸的高温热源:煤尘的引燃温度变化范围较大,它随着煤尘性状、浓度及试验条件的不同而变化。我国煤尘爆炸的引燃温度在650~1050℃之间,一般为700~800℃。煤尘爆炸的最小点火能为4.5~40mJ。
4、一定浓度的氧气:煤尘爆炸还必须要具备一定浓度的氧气,要求氧气的浓度不低于18%(体积百分比)。由于矿井的氧气浓度一定大于18%,所以我们在防止煤尘爆炸过程中一般不会考虑这一条件。
法律依据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自收到申请验收文件之日起30日内验收完毕,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第二十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监督煤矿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并检查煤矿制定的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第二十五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进行独眼井开采的,应当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