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准则 ?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教师行为准则有以下内容: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