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纵容人肉搜索将追责 黑客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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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黑客侵权】网络纵容人肉搜索将追责 黑客侵入民用电脑拟入罪 黑客侵入民用电脑拟入罪,最高可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些非法控制大量电脑的网络“黑客”们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将非法侵入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严重行为界定为“犯罪”,这是应公安部建议而增加的一条规定。 刑法285条已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安部认为,当前一些人利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上述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他人账号、密码等信息,或者对大范围的他人计算机实施“非法控制”,严重危及网络安全,对此类行为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作草案说明时表示,草案在刑法285条中增加两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观点 微软黑屏与黑客行为无异 黑客作用:正视潜能加强引导 界定“非法控制”,首先是违背当事人意愿。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吕京建表示,微软此前实施的“黑屏”行动,从技术角度看和黑客是一样的——在并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实施了对计算机的修改行为。 此外,吕京建并不同意对黑客进行严厉的打击,“黑客、白客、红客,他们在技术完善的工作中有特殊贡献,比如计算机软件70%的毛病是测出来的,很多缺陷都是靠这些人给挑出来的。” 他介绍,软件测试员有一种测试方式叫黑箱测试,测试员不看源代码,只看外特性,可以找出很多软件的缺陷来,有些黑客其实也是这么做的,只是他的表达方式不对,“咱们国家一直在抑制这个,但是如果能把这些黑客变成白客、红客,那就是好事了。” 侵权责任法草案 网站纵容“人肉搜索”拟追责 “人肉搜索”侵犯受害人权利的责任认定将有法律的统一规制,网站若无视受害人提出的屏蔽、删除要求,要承担连带责任。作为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支架性法律,侵权责任法草案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法律委表示,侵权责任立法着重解决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矛盾突出、各方意见比较一致的问题,对生活中公民、法人受到的民事侵害如产品缺陷、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充分保护其权益,但要考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表示,缺失侵权责任法的民法典是不完整的,“现在要把它们都整理在一起变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