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社会主要关系写哪些人?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是指来往较为密切的旁系亲属,如外公、外婆、叔叔、伯伯、舅舅、姨妈等;但也可以填写与自己来往较多、对自己影响较大的非亲属社会成员,如某个老师,或某个领导或某个朋友。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