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内容有误如何修改
法律援助如果是在填表阶段发现填错。最好是领一张新表,重新填写。
如果没有新表,则找负责人确认一下错误是否有影响,如果不是重要信息没有影响就不要涂改,如果确实影响很大就在错误处划单斜线旁边填写正确信息,并加盖公章。
如果是后期比如政审、认定、转递过程中发现曾经填错,那么一定要向组织如实汇报情况,解释原因,提供佐证材料或者让相关单位出具证明,配合组织部门进行更正。
一、如何修改个人档案的内容
(1)首先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个人如需变更档案,必须先提出申请,说明更正档案的理由和合,法合理的变更要求,如更正姓名或出生日期等。人力资源部收到当事人更改的档案后申请,会核实档案是否可以更改。如果文件可以更改,它会通知我们准备修改材料。
(2)对于需要变更的档案,应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如:个人姓名变更需要申请簿、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签名簿、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证明等。个人变更出生日期需要申请户口本、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出生证明、单位证明;如果公司要更改员工的个人档案,需要公司的正式变更档案文件。
(3)单位人员根据证明材料和证明文件变更或调整档案,未来个人档案根据新档案交接,新单位根据新档案审核。档案的变更不是一笔带过就能完成的,也不是心血来潮,也不仅仅是为了掩人耳目,或者是为了避免描摹和使用无痕修正液。只有符合档案正常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人事部门对档案的更正和调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档案无痕迹修改。任何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修改和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第三十七条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组织人事部门等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