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公证
法律援助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房屋产权各占50%。
如果是夫妻的话,婚后购买或者婚后共同还贷,法律上默认的就是一人一半,不需要写协议,如果购房的话,是两个人的房本那么也是默认每人50%。如果没有上面的情况,那么就写一份协议,去公证处公证,然后就有法律效力了。
一、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1、如果离婚夫妻事先有约定的话,按事先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就可以了;2、但是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那么该房屋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二、共有产权人去世了怎么换产证
需要办理继承,有继承人和房主,办理新房产证,确定产权后,有这两人把房子签字过户给他人。只要有共有人姓名标注,住房权益他就有份额,没有约定多少,就是默认他和房主各50%。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就带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公证。房产的一半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该遗产属于其法定继承人的,产权不全属于共有人。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共有人之间是什么关系的,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可以直接继承,凭死亡证、结婚证、户口薄、房产证到当地国土房管局办理。如果不是直系亲属或者夫妻关系的,需要已经死亡的产权人的按次序为配偶或者父母或者子女继承。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者和房产证登记人一起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然后就可以卖掉住房。
三、婚前买房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婚前买房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屋分割:
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夫妻离婚时,登记一方极易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时,如果房产产权登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在购房时的出资行为,另一方又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出过资,法院就无法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
因此,男女如果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应该签署双方的名字,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分割:
在所有涉及房产分割的离婚案中,这种情况最为复杂。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除非有特别约定,不论是一方用个人的婚后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婚后工资还贷,均为婚后利用共同财产还贷,另一方无需举证证明。
享有房屋产权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原则是:还贷越多,补偿越多;增值越多,补偿越多。当然,如果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实践中,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大都把房产判决给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同时要求其用现金补偿另一方,这是因为这样做可以避免重新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对双方都有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