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
法律援助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职责是:
1、承担客货运输线路、营运车辆、客货站场等服务工作;
2、承担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服务工作;
3、协助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运营的服务工作;
4、协助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协助道路运输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及运输票证等事务工作。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的招聘条件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第九条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法制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法制工作部门)归口管理,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相关部门、国务院的相关部门要求,组织报送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
(二)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法规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法规送审稿的审核修改和报请审议工作;
(四)负责组织配合立法机关开展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
(五)组织交通运输部规章的解释、清理、废止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部规章的公布、备案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规后评估工作。
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经费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和使用。第十六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交通运输法规立项范围:
(一)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管理事项、工作制度及仅规范部属单位的管理性事务等;
(二)对具体事项的通知、答复、批复等;
(三)需要保密的事项;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不属于交通运输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