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证与导游证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援助一、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的区别
导游证与导游资格证在证书性质、颁发证书的机构、使用期限等方面有所区别。
证书性质不同:导游资格证书是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的证书;而导游证则是标志国家准许某人从事导游职业的证书。前者是表明某人具备导游职业的资格,而后者表明某人获准从事导游职业。前者是从业的资格;后者是从业的许可。
颁发证书的机构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而导游证则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
证书期限不同:导游资格证书没有期限规定,永久有效;而导游证是有期限规定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二、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的联系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学员参加导游资格证考试合格后,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而导游证则必须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后,可向旅游行政部门(旅游局)领取。
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世界上许多旅游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而且都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加以规定。依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导游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导游工作在旅游业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同时,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可以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工作的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手段,可以保证和提高我国导游员队伍的素质,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导游服务,提高我国旅游业的产业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