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主观方面表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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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通常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等手段,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该行为致使特别重大损失的,那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中国刑法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怎么判
    中国《刑法》中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为:
    1、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判几年?
    若犯罪行为人构成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我国人民法院一般可以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给国家税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侵害的是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据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