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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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判处死刑的罪名有: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组织越狱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贪污罪;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投降罪;战时临阵脱逃罪;军人叛逃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