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什么和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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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权主要分为两大类: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权是相对于财产权而言的,是指不直接体现财产价值,不一金钱来衡量的,与权利主体人身密不可分的一种绝对权。人格权是一种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主体固有的、自然具备的民事权利,又分为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独立权、人格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享有,以该身份利益为课题的一种民事权利。身份权主要包括亲属权、配偶权、亲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等。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二、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体权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对身体权的侵害行为,不以对身体的侵害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为必要。
    三、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
    四、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的妨碍和侵害。
    五、名称权
    名称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的一个特定标志。法人的名称应能反映其营业性质、业务活动及隶属关系。
    六、肖像权
    肖像是指公民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美术和现代科学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如通过雕塑、摄影、画像等。肖像反映的是肖像者的真实形象和个性特征,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所以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是以公民的形象、特征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七、名誉权
    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名誉权就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有关自己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
    八、隐私权
    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九、信用权
    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所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信用权,其他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征信机构也不能侵害这种权利。
    一般人格权:人格独立权、人格自由权、人格尊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条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保护】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