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2030发展规划未来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自城乡规划法实施以后,打破了城乡二元规划管理,为满足这种发展需要,林州市聘请了城市建设研究院编制《林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2] 。历时四年,经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该总体规划于2013年年底获得省政府批准。 此次林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限为2012-2030年,中心城区(主城区及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为:北至安姚公路以北1公里,南至天平大道以南1公里,东南至桃园河以南0.5公里,西至红旗渠一干渠,东至翟阳公路以东0.5公里的地区,面积达187平方公里。 此次城市总体规划获批,为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和整体协调性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为加快建设三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