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和录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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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档和录取的区别在于投档不一定录取。
    投档录取流程如下:
    1、自由可投,该状态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果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院校退档的理由,如果考生对退档理由有疑问,同样可以打学校招办或者当地高考招生办公室的电话;
    2、已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此时考生可以查看自己的档案到底被投档到哪所学校;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因为招生院校的提档数量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量,院校通过阅档后会确定“预录取”或“预投档”的考生名单;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分数问题、招生计划问题、录取条件问题等;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经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本状态一般持续时间将较长,通常为3天或者更长,这是因为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都是通过人工完成,而一个批次招生人数很多,但省招办的人员有限,不可能在确保准确的情况下,快速完成如此多档案的审核、签字、盖章,不过一般到录取待审这一步来说,就可以说基本等同于录取了。除非档案内有特殊情况:高分低录、违规录取、考生档案有限制等,但是这样的情况非常少见;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此时就意味着正式被录取。
    综上所述,具体的投档和录取流程和规定可能因招生或招聘机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以上分点是一般情况下的常见区别,具体的细节和规定应参考相关招生或招聘的规定和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