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缩水”业主如何维权
法律援助小区绿化的面积标准
根据法律的规定,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住宅区绿化标准。如: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同时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对绿地面积和位置予以标明。襄樊市区所有的新建住宅小区,如果在新城区,小区的绿化率不低35%,在老城区则不低于25%。
开发商用什么手段欺瞒业主
绿化率只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准确的提法应为“绿化覆盖率”。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衡量楼盘绿化状况的国家标准是绿地率,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正因为有明确下限规定,所以部分开发商就把绿地率控制在30%左右,不低于但也不高于。然而,明确的价格标准往往是业主最为空白的区域,开发商不会告诉业主,你出的房价中到底有多少钱是用于做绿化的,更不会在交付时让业主单独对绿化做验收。业主只能用肉眼对已经买了单的绿化做一个评判,没有统一的尺度标准可循。
第一、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仔细研究相应条款。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尤为关注购房合同中关于绿地面积、绿化率等的条款或约定。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把相应的条文进行细化。
第二、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通常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因此业主往往难以补充或修改相应的条款。但是在开发商对楼盘品质的各种宣传和承诺中,对涉及绿化和景观的一些广告、图案、模型、文字、音像等,都可以作为对交付房屋条件的一种证据,对此类证据业主最好以各种形式进行保留,便于日后维权使用。
第三、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权。有购房合同和充分的证据在手,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可以诉诸法律。如小区绿化率未达标,开发商应属违约。此外,建议规划、房管、园林等政府部门统筹明确应由哪一个职能部门对新建商品房的绿化和景观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制定相关的条例规定,以便切实保障业主权益。
总而言之,业主在购房时要注意自己的利益是否被侵犯,避免开发商鱼目混珠。另外,作为开发商更要维护好业主的权益,坚决不做违背良心和法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