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录音无效

法律援助

    采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此类不合法录音证据包括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等。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往往会涉及到录音资料证明效力的认定。视听资料是内地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独立的证据种类,包括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
    一、借钱没条电话录音可以做证据吗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录音当然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与否的证据。根据相关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录音证据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求,形式方面的要求有,第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第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第三,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实质方面的要求有,录音中的谈话内容必须涉及借款人、借款标的额、还款日期、还款履行方式等关键因素,重点是要能证明对方就是借款人(比如多次叫出对方名字,对方有回应;还可以通过通话记录、公证等方法来证明),此外借款人对借款要认可。
    二、只有录音证据有可能打赢官司吗
    只有录音证据是否能打赢官司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以及此录音证据在整个案件中所起作用来决定。
    录音证据即视听资料的证明力较小,因为很难确定其是否存在真实上的瑕疵,如包括录音是否伪造、录音中对话人的身份、录音是否完整、是否经过技术处理等。所以最好能结合其他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其次,对于录音证据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录音笔录。必须是录音的原始反映,再次,可以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部门作出司法鉴定确定录音无疑点。
    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在沟通过程中,双方无欺诈、威胁、引诱、买通,欺骗等等恶意方式,是善意且必须的,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的真相而进行的。录像虽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录音中的谈话对象身份明确,内容清楚,无疑点,未经剪接或其它形式的伪造。录音的对象必须是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承担义务的一方说话才能约束其本人。如果不承认被录音人就是自己,应该及时申请司法鉴定,鉴定费用先预交,最后由法院判决。手机录音应保留原始载体,录音笔或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不得删除存在于录音笔或手机中的录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