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购房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法律援助

    女性购房要注意的地方:
    1、买卖双方的信息要清楚、准确地体现;
    2、查看房屋有无抵押;
    3、明确房款交付方式;等等。
    一、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买卖双方合法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买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可由其监护人办理,并提交监护人和申请人合法的身份证明。
    3、共同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人共有证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书。
    4、如房地产是出租的,须提交租赁合约、及承租人对房屋买卖的征询意见书。
    6、继承、赠与、交换、裁决的房屋须提交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协作执行通知书等。
    7、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地产,须提交拍卖委托书、拍卖机构拍卖资格证书及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拍卖确认书和拍卖行发票等。
    8、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转让、受让房产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的身份证明,主管单位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书面证明(批文内容须注明批准卖出、买入的房屋详细地址);属三资企业的还须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的书面决议书(经公证)。
    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单位,须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注明同意买入、卖出的房屋详细地址)、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授权委托书、董事长及被委托人合法的身份证明。
    10、企事业单位购买私人的房屋须提交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
    11、房屋交易应亲自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可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公证委托)。侨居外国的,委托书须经我国驻该国领使馆认证,没有领使馆的须经我国有领使馆的第三国认证。港、澳、台的委托书,须经我国政府委托的律师或机构认证(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外文,均需一并提交经公证机关翻译的中文译本原件),亦可以到当地房产交易所办理委托。委托人亦可以委托购买方。
    查看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
    2、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
    (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
    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买卖二手房,一般在完成了过户,买方拿到了房产证之后,那么才能将房产证抵押给银行,从而办理按揭贷款,从银行获得贷款,支付卖方剩余的房款。而之后银行经过审批房贷,会直接将贷款打到双方的监管账户上,再从监管账户将房款打给卖方。
    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有哪些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三、如何预防因开发商产生的房产证纠纷?
    首先要勤于查询:购房人签合同前应查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的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如在北京,可以登录“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认真查验文件:签约前可以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临时使用证”或有抵押,要拒绝签约,或者一定要求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开发商保证于xxxx年x月x日之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签好《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要有专门条款对房屋产权和房产证相关内容有所约定,不仅要约定具体办理的最后时限,还要约定不能按时办理的处理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