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能兼任市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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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市委书记:市委书记是所在城市的党委最高负责人,所在城市执政最高领导。市长:市长一个城市最高职位官员的职称,属于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正局级。两者权利不同,一般不能兼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