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人该如何?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人处理如下:
    1、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通过公告将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
    3、对方只是拒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