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能扭送

法律援助

    扭送是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合法方式,指将违法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一、治安事件能扭送吗?
    治安事件不可以扭送。扭送是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合法方式,指在刑事案件中,将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通缉在案或正在被追捕的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的方式。治安事件的违法行为人,一般不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刑事案件,因而不可以扭送。
    二、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和犯罪嫌疑人
    公民把具有法定情形的人抓住后,立即送交公、检、法机关处理。因此无论任何人抓住以上人员以后都不得拖延不交,擅自拘禁或非法审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民扭送来的人都应当接受,并且应当立即讯问,然后按照公、检、法机关的管辖分工,决定由谁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十不属于自己管辖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如果发现不够拘留或者逮捕条件的,应当向扭送的公民讲明情况,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然后将被扭送人释放。
    三、视为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视为自首的情形有:1、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3、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4、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5、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6、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