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什么不发展坪山
法律援助坪山则是全市最没存在感的行政区,坪山发展不了,从卫星地图可以看出,坪山跟深圳核心区接壤的东、南、北三面都有山脉阻隔,所以非常不利于坪山接受中心城区的辐射。
而在交通方面,坪山至今迟迟没有通地铁,往来市区很不方便,所以非工厂型的企业不太喜欢去哪里办公,民众也不太喜欢去哪里居住。
举个例子,如果要乘坐市内公交从福田去坪山,目前最快的方式是坐地铁3号线到换乘公交车去坪山,全程需要耗费2个多小时。
深圳号称西有南山、东有坪山,然而两个山的情况却天差地别,南山是全球有名的科技高地,能够以一己之力跟美国打贸易战。不过这一切很快就要改变了,因为对于坪山而言最重要的两大交通项目,盐坪通道已经在前几天建成通车,地铁14号线也即将在明年建成通车。
这两个项目建成后,无论是开车还是乘坐市内公交,从坪山到深圳市中心所需的时间都将大幅减少,距离由此拉近了许多。
届时坪山将如同打通“任督二脉”一般,获得突飞猛进的成长!
坪山过去是惠阳,惠阳现在就是一整个炒房区,一大堆深圳人套牢在那里。炒房一时爽,儿孙火葬场,坪山过去惠阳一路都是住宅,哪还有地方发展工业呢?深圳企业宁愿去深汕合作区也不愿意迁到惠阳。我指的是惠阳临深一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等,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