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高消费税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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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消费税是多少
    1、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税率1%。
    2、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税率3%。
    3、排气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税率5%。
    4、排气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税率9%。
    5、排气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税率12%。
    6、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税率25%。
    7、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40%。
    汽车消费税调整对象
    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同时对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与国内汽车消费税相同。
    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1、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2、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3、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