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人如何解决呢

法律援助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处理方法:
    1、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判决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但缺席裁判时会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4、如果对方只是拒不到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
    一、起诉离婚对方电话联系不上怎么办
    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二、欠钱不还被告不出庭如何解决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传唤,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裁判。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