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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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分析: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是指将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更快的速度计提折旧,以缩短折旧期间,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一种折旧方法。具体而言,加速折旧方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方式,根据不同的固定资产和企业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操作。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按照设定的折旧率先计算出折旧额,然后将该折旧额乘以2,作为下一年的折旧额,以此类推;年数总和法是指首年折旧率较高,之后逐年递减,将所有年份的折旧率相加作为固定资产的总折旧率。加速折旧方法需要经过税务机关核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虽然可以降低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但同时也会增加固定资产后续年份的折旧费用,因此需要在实践中谨慎运用,并与其他财务成本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计算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列支在当年度全额扣除的费用包括:(四)固定资产原值在合理范围内的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