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挂失自己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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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何挂失自己的身份证
    1、挂失挂失、补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近日,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2、冒用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紧急措施如果遇到身份证被冒用的情况不用担心,以下方法可以参考下:
    (1)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并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情,因此没必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在市级以上报纸进行登报挂失。证件遗失者按法律规定进行刊登报纸声明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
    (3)拿出您的报案证明。如果您的身份证是因为被盗窃、被偷窃、被抢劫等因素造成的非自己人为因素丢失,一旦发现应该马上到案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您原来的身份证已经作废。
    (4)补办身份证的证明。一旦身份证因为不小心丢失,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您丢失的身份证已经作废。综合上面所说的,身份证就是专门证明公民身份最重要的证件,如果一旦有丢失就一定要进行补办,对于身份证现在是可以实施本地和异地的补办,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能办理成功,所以,身份证一定要保管好,避免让他人做出不合法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身份证户口本挂失后才能补办吗?
    身份证户口本不是需要挂失后再补办,由于身份证法》之中直接规定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故此身份证丢失可以没有挂失这个环节。至于户口本丢失的问题,由于相关法律规范、政策等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故此可以挂失,也可以不挂失。
    三、我想咨询一下二代身份证如何挂失
    丢失二代身份证后,应该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是先到管辖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挂失,也就是常住地的派出所挂失。然后可以拿着户口本去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的补办。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四、身份证挂失最新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