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

法律援助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
    (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外资企业章程;
    (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文件;
    (6)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发改委部门的核准意见;
    (7)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等。
    一、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是怎样的
    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
    4、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5、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7、经办人身份证明;
    8、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
    9、场地使用证明或者红本租赁凭证;
    10、外资备案。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公司住所证明。
    三、如何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公章);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条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