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比
法律援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比例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5千万元时,高企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
2、如果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千万元至2亿元(包含)时,高企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4%;
3、如果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时,高企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3%。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具体包括:
1、人员人工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新金、基本的养老保险费,基本的医疗保险费,失业费,工伤费,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外聘人员的劳务费等;
(3)会计规定;企业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4)提醒;会计核算范围大于税收范围。高新技术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科技人员。
2、直接投入费用:
(1)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
(2)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用于中间实验和产品试制的摸具,工艺装备开发以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4)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法律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科委归口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科技政策、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区全国性的总体发展战略、建设规划及专项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指导开发区的综合配套改革;
(三)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进行协调指导;
(四)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经济合作与交流;
(五)受理和承办新建开发区的申报、审批工作,审定区域范围和面积。国家科委火炬计划办公室(中心)负责归口管理日常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