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证券公司在报价系统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短期债试点的有关条件;(二)债券期限在一年(含)以内;(三)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四)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行办法》 第九条 证券公司在报价系统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短期债试点的有关条件;
(二)债券期限在一年(含)以内;
(三)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四)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