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动物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

    领养动物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2、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3、犬只照片两张。
    综上所述,收养宠物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固定的住所,一般情况下还需要收养人具有爱心有照顾宠物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
    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