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委员和区委常委的区别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1、定义不同:常务委员或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简称常委, 在我国的各级代表机构都设有常委,用来处理日常事物。而委员会由委员组成,委员会里面的成员称为委员。2、包含关系不同:员与常委都是由各级委员会选举产牲的, 是委员组织机构的组成部分。委员里面包含常委和其它委员,常委属于委员当中的一部分。3、职责不同:常委是从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中选出的此较优秀的成员来担任的,常委在代表大会的闭会期间,担任该组织的日常决策任务。而委员会中的一员,旧指被指派担任特定工作的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