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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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区别:
    1、行政级别是不同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属于正部级别的单位,而国家铁路局与交通部是并入在一起的,所以国家铁路局是属于副部级别的单位。
    2、有没有管辖的单位。中国铁路总公司管辖了18个铁路局,都是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来管辖的。而国家铁路局是没有其下属的管辖单位的,它只是一个行政机构。
    3、他们的形式以及管辖它们的部门是不同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直接属于国务院去管理的,存在的性质是央企,国家铁路局是属于政府的机构,而且是由交通部来管理的。
    4、国家铁路局是一个政府机构,因此它大多数时候也只是起到一个监管的作用,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力。而与它不同的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享有各种权利,比如制定运输政策、确定经营方向。
    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或者包裹、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的过错。
    二、设置铁路与道路立体交叉设施及其附属安全设施所需费用的承担,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新建、改建铁路与既有道路交叉的,由铁路方承担建设费用;道路方要求超过既有道路建设标准建设所增加的费用,由道路方承担;
    2、新建、改建道路与既有铁路交叉的,由道路方承担建设费用;铁路方要求超过既有铁路线路建设标准建设所增加的费用,由铁路方承担;
    3、同步建设的铁路和道路需要设置立体交叉设施以及既有铁路道口改造为立体交叉的,由铁路方和道路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担建设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