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证可以代替低压证吗

法律援助

    不可以。
    电工是特种作业,需要持证上岗。但高压电工和低压电工的工作范围不同,对安全的要求不同,工作中的注意点不同,培训要求也不同,需要分别进行培训和认证。
    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管理规定》中没有高压电工可以从事低压电工的规定。另外,现在的电工证是安监部门颁发的。从事配电工作,还必须持有能源部颁发的电工进网许可证,两个证书各有适用范围,不能互相替代。
    高压电工和低压电工的区别在于工作内容不同:高压电工是在电压1000伏以上的设备上操作、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测试、检验绝缘工人和电器的作业;低压电工作业是对电压在1000伏以下的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电工是安装、维护、操作或修理电气设备的工人,是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维修工人。
    电工作业安全措施:
    1.电气安全专用工具的绝缘性能、机械强度、材料结构和尺寸应符合规定,妥善保管,严禁挪作他用,并应定期检查和校准。工作前要仔细检查自己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工作中发生意外。
    2、在施工现场施工前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应集中思想,用测量笔确定无电之前,所有电气回路均应视为“带电”。不应该用手去摸,也不应该绝对相信绝缘体,而应该认为是带电的。
    3.线路上严禁带负荷接电或停电,严禁带电作业。应采取必要措施维护线路,并在开关手柄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电笔时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范围使用。电工常用的电笔只能在500伏以下的电压下使用。
    5.工作中拆下的电线都要妥善处理,带电的电线要包扎好,防止触电。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