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还没打印就作废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

    律师分析:
    作废发票要在票面注明作废字样即可。重新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方的我要办税,再点击发票使用。进入发票使用界面,点击页面中间的新增。点击新增后,系统会弹出企业可以领购的发票种类及份数,勾选要领购的发票种类。勾选要领购的发票种类后,点击页面上方的领取方式,快递领取选择否,受理网点按需选择,取票方式选择大厅领取。选择好领取方式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点击提交后,页面会弹出保存成功,等受理,点击确定。受理成功后,直接用金税盘读入电子发票就可以了。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