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推动物质文明什么协调发展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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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在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