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人身安全保护令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