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法律援助

    一、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1、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房地产开发流程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流程如下:
    1、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