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废止和停止执行的区别?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文件废止指文件不再生效;完全取消,也就是文件作废。文件停止执行是指由于发生了特殊情况,暂时停止文件的执行,待特殊情况解除后可能继续执行文件。文件或报告发送的时候,可能发多份,这些收到文件的单位或个人,有的是直接有关,要他们办理,要他们审批,发给这些单位或个人,叫主送。而另外一些并不是直接办理或审批这件工作的,但他们要了解这件事。发给他们文件就叫抄送,收到抄送文件的人对这件要办的事,没有直接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