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自由权包括哪些权利?

法律援助

    人生自由权包括哪些权利如下:
    1、人身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
    2、与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利;
    6、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利;
    7、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8、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人格受侮辱能求到精神损害赔偿吗?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包含人身自由权在内的基本权利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政治权利则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等。每个人的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