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3710工作制度 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效率,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省政府建立“13710”工作制度,实现了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建档立卡、实时跟进、动态跟踪、催办督办和省、市、省直部门的互联互通。对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及省长、副省长布置的工作任务,实行“13710”电子台账管理。“1”即当天要研究部署;“3”即3天内要向省政府反馈办理情况;“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