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原因耽误办理退休

法律援助

    因单位原因耽误办理退休,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因劳动保障部门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按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批准退休,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下月计发待遇。延期退休期间有调整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调整标准并补发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对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经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的时间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期满退休,下月起计发待遇。
    一种情况,由于你自己的原因,不会补发。众所周知,退休是我们职业生涯中的一件大事,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当我们这个年龄即将退休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不给予补发养老金。这种情况分为以下三点:
    一、你记错了出生日期: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灵活就业人员身上,虽然比较少见,但也有发生,因为当时有的人把阳历记为阴历,不知道档案里写的是哪个年代。从来没有咨询过相关人员仔细检查,只是根据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退休。结果文件里记录的最早年龄比我身份证上的年龄还老。因为错过了机会,只能按照身份证上的年龄退休。
    二、由于未能及时提醒单位: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在职员工中。因为企业讲究效率,人员精简,基本小企业没有专职负责这类业务的人,所以你一定要看好自己,一定要提前做好退休准备,提醒相关人员及时为你办理退休手续。因为如果晚了几个月,不仅要交社保费,还要从办完手续的第二个月开始交养老金。
    三,你的记录不清楚: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少数人身上,当人类和社会部门认可的时候。主要原因是当事人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档案年龄记录不清,导致审批失败,当事人只能补充证明材料。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审批被拖延,又因为自己的原因,错过了应该办理的时间,那么应该支付的养老金就不能补发了。
    第二种情况,由于人力和社会部门的原因,可以在不同年份补发。由于退休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是一些特殊的工作,需要人力和社会部门批准的退休程序相对复杂。而且还涉及到一些相关的基础,所以有时候会出现人力和社会部门办事程序拖延的问题。
    一般这三种情况,只要不跨年,养老金都可以补发。
    一、因为上一年的社会工资基数没有出来:众所周知,计算个人养老金时,有一个去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只能在下半年出来。所以大部分地方都是按照上一年基数,先算上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下半年出来后再多退少补。但有些地方为了省事,把上半年退休的人推迟到下半年,然后计算一次性养老金。所以不管你做什么,都是社保局造成的,养老金必须在当事人实际退休年龄对应的下月补发。
    二、由于审批过程中的主观延误:一般来说,员工退休审批需要人力和社会部门先审核他们的档案,然后转移到社保部门进行养老金的复合计算。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人为的主观延误,退休手续将跨月办理。那么养老金必须从当事人退休当月的次月重新发放。因为这是人力和社会部门造成的,只要不跨年,就必须按正常退休补办。
    三、特殊情况报告或审批不及时:由于各种原因,有些退休手续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人力和社会部门及时报批,会上批准的要及时协调相关方。但有些地方会出现拖延甚至旷日持久的讨论,最终导致当事人的退休手续拖延数月。所以只要批准了,养老金就必须从下个月开始按照当事人应该退休的年龄补发。
    综上,退休手续两个月后能否补办的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要看是因为你,还是因为人力和社会部门。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不会补发给你;反之,如果是人为和社会部门造成的,可以补办。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需要说明,就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不管是什么原因,一旦过了年,就不能补办了。所以,提醒所有相关朋友及时处理,以免给你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